普安康 宣肺止嗽合剂

药品提示:

【功能主治】疏风宣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。
以下关于普安康 宣肺止嗽合剂的作用机理、疗效、药理作用、适应症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副作用、效果、禁忌症、注意事项及其价格等信息由诺本专科新特药房专业药师为您介绍,药师同时提醒您:为了您的健康,请正确选药,合理用药。 【咨询药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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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物名称】
通用名称:宣肺止嗽合剂
汉语拼音:Xuanfei Zhike Heji
【成份】荆芥、前胡、桔梗、百部(蜜炙)、紫菀(蜜炙)、陈皮、鱼腥草、薄荷、罂 粟壳(蜜炙)、甘草(蜜炙)。辅料为蔗糖、蜂蜜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;气芳香,味微甜。
【功能主治】疏风宣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,症见咳嗽、咽痒、鼻塞流涕、恶寒发热、咯痰等。
【规格】每瓶装120毫升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每次20毫升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、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.糖尿病严重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尚未有孕妇、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。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服药期间,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、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4.运动员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生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闭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【包装】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包装,每盒1瓶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50288
【生产企业】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

 

编号 药品名称 通用名 产地 规格 单位 参考(元)
13607 普安康 宣肺止嗽合剂 宣肺止嗽合剂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120ml 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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