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起青光眼的原因

核心提示: 压、视盘微循环障碍是引起青光性视盘凹陷症、视野损害的主要原因。高眼压虽然是青光眼损害的重要因素,但不是绝对的。在临床上,有些病人眼压虽已超越统计学的正常高限,但经长期观察,并不出现视盘和视野损害,称为高眼压症。也有少数病人的眼压在正常范围或临界值,而视盘和视野损害已十分明显,这种类型的青光眼,称为低眼压性青光眼(low-tension glaucoma)或低临界压青光眼(low-critical glaucoma)。

正常压及影响压的因素:眼球内容物对眼球壁所施加的压力称为眼内压(简称眼压)。维持正常视功能的眼压称正常眼压。在正常情况下,房水生成率,房水排出率及眼内容物的体积处于动态平衡,这是保持正常眼压的重要因素。如果这三者的动态平衡失调,将出现病理性眼压。我国人正常眼压值绝大多数是在1.33~2.79kpa(10~20mmHg)之间,超过3.19kpa(24mmHg)者为病理现象,介于2.79-3.192kpa(21-24mmHg)为可疑病理眼压。但是有4.55%的正常人眼压超过3.192kpa(平均值±3个标准差)而没有青光眼状态,换言之,这些人的眼压虽然超过一般正常人的高限,视神经却未遭受损害。因此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数值作为划分病理性眼压的标准,将眼压分正常、可疑病理及病理三个范围比较合适。

病理性眼压的范围:如果房水通道的任何部位受阻,将导致眼压升高。正常人在一天24小时内眼压有以轻微的波动,一般傍晚最低,夜间休息后眼压逐渐上升,至清晨醒前最高,起床活动后又慢慢下降,眼压波动范围不超过0.665kpa(5mmHg),双眼眼压也基本相等或差别不大。如24小时眼压差超过1.064kpa(8mmHg),最高眼压超过2.793kpa(21mmHg)或双眼眼压差大于0.665kpa(5mmHg)时,应视为异常,需要进一步检查。

高眼压、视盘微循环障碍是引起青光眼性视盘凹陷症、视野损害的主要原因。高眼压虽然是青光眼损害的重要因素,但不是绝对的。在临床上,有些病人眼压虽已超越统计学的正常高限,但经长期观察,并不出现视盘和视野损害,称为高眼压症。也有少数病人的眼压在正常范围或临界值,而视盘和视野损害已十分明显,这种类型的青光眼,称为低眼压性青光眼(low-tension glaucoma)或低临界压青光眼(low-critical glaucoma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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